喀纳斯景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8年4月7日印发了《喀纳斯景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新哈保发〔2018〕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重点关注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3处建设项目(6处已销号、27处未销号)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逾期由保护区管理局牵头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责任领导:
许 建 彬 职务: 喀纳斯景区党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塔力哈提 职务: 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整改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申办手续上报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通过审批的设施。
配合单位:喀纳斯景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喀纳斯景区环保建设交通局、喀纳斯景区林业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布尔津分局、喀纳斯景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
(一)已销号6处建设项目
1.哈纳斯新村采石场:2004年省道S232线修建时所建。
2.喀纳斯鉴苑山庄:属于少批多占
3.喀纳斯山庄:无林地占用手续
4.喀纳斯水厂蓄水池:手续齐全
5.喀纳斯老桥:更换桥面,属原有道路提升改造
6.喀纳斯下湖口污水处理厂厂内道路:无林地占用手续
(二)原“绿盾2017”未销号27处手续不全建设项目
2019 年6月底前对保护区内存在的 27 个手续不全的公安、消防、军事设施,民生基础设施,林业管护设施,保护区工作站设施,旅游设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
1.喀纳斯边防派出所综合办公楼手续不全问题(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喀纳斯景区消防站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3.喀纳斯景区公安局指挥中心项目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4.省道S232线喀纳斯双桥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选址批复、规划许可证、环评验收手续)。
5.省道S229线喀纳斯河大桥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选址批复、规划许可证)。
6.省道S229线东西列克路段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选址批复、规划许可证)。
7.省道S232线驼颈湾路段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选址批复、规划许可证、环评验收手续)。
8.老村供水厂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9.喀纳斯变电站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
10.哈纳斯村幼儿园、教师周转宿舍及室外附属工程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1.禾木哈纳斯蒙古民族乡驻村干部周转宿舍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2.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布尔津分局哈纳斯管护所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3.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西列克管护所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4.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用房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5.一道湾野生动物救护站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6.阿勒泰地区喀纳斯工作站手续不全问题。
17.电信公司工作站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8.移动公司工作站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19.阿勒泰地区喀纳斯工作站码头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湿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0.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湖口区域林业服务设施项目手续不全问题
21.喀纳斯观鱼台停车场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2.大西部码头手续不全问题(无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3.大西部公司员工宿舍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4.喀纳斯平台电力宾馆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5.林海山庄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6.额河酒店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27.克拉玛依山庄手续不全问题(无环评手续、林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环评验收手续)。
二、《关于组织对新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疑似问题等进行核查处理的函》(新环函〔2018〕521号)中“附件4: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中指出“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布面积为220162公顷,图上面积为228862公顷,误差比例为3.95%”。
三、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4月25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对新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疑似问题等进行核查处理的函》(新环函〔2018〕521号)文件中“附件4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问题”中指出“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独立管理机构”。
四、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12369,环保热线;
0906-6525539,喀纳斯景区环保建设交通局;
13319766111,喀纳斯景区信访办。
举报信箱:1445356408@qq.com。
举报网址: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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