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塔城地区高度重视、立查立改,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强化执纪问责,目前,全地区已对4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塔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塔城地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措施,确保地、县两级无缝衔接、协调联动、上下同步。始终做好“三个主动”,主动筑牢红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主动整改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的问题线索,一条也不能含糊,一件也不能耽误。
为排查实情,塔城地县市纪委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查组,紧紧围绕本区域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问题,采取普遍查、重点抽、实地核、资料验等方式,对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环保领域问题线索核查案件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等开展大督查、大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塔城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对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一条一条迅速核实,对交办的转办件一件一件迅速查办,对生态环保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监督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塔城地区移交33批92件转办件已全部办结。全地区已对4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免职,1人停职,20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7人提醒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2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11个转办件经济处罚117.3733万元。(新疆日报记者 汪春林 范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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