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三十二批、三十三批转办件全部办结
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三十二批79件转办件、第三十三批65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均已全部办结,两批共计办结144件。
第三十二批79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2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0件,阿克苏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5件,喀什地区4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3件、塔城地区2件,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28件、大气类22件、油烟类18件、扬尘类14件、固废类10件、水污染类8件,生态类和其他类各1件。
第三十三批65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22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9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件、昌吉回族自治州6件、阿克苏地区4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哈密市各3件,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各2件,克拉玛依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鲁番市均为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结2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18件、大气类15件、扬尘类13件、油烟类11件、固废类10件、水污染类9件、其他类7件、生态类6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三十三批2266件转办件已全部审核办结,其中查证属实2005件,不属实261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663家,行政处罚465家,处罚金额合计4739.07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1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52人,问责872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xinjiang.gov.cn)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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