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23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第三十四批68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56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件。
截至9月16日零时许,交办自治区的56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第三十四批移交自治区的56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昌吉回族自治州32件,占到总数的57.1%;乌鲁木齐市8件,占总数的14.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件,占总数的10.7%。另外,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各3件,喀什地区2件,阿勒泰地区和哈密市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噪声、扬尘类最多,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34.3%、20.0%、15.7%;其次是油烟、生态、固废和水污染类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12.9%、7.1%、5.7%和4.3%。
截至9月15日23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自治区移交转办件三十四批共2877件,其中自治区2294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6件,兵地共同办理27件。(新疆日报记者王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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