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二十九批90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办结89件,第三十批65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全部办结,两批共计办结154件。
第二十九批89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45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2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9件、昌吉回族自治州7件、哈密市6件、阿勒泰地区3件、克拉玛依市2件,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和塔城地区均为1件。另外,还有自治区水利厅办结1件,兵地共同办结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类29件、噪声类27件、扬尘类20件、油烟类14件、固废类12件、水污染类10件、其他类6件和生态类4件。
第三十批65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24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8件,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6件,吐鲁番市4件、塔城地区3件,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和喀什地区均为1件。另外,还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3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噪声类、大气类各19件,扬尘类14件,油烟类和固废类各11件,水污染类和其他类各5件,生态类4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三十批2034件转办件已办结2033件,其中查证属实1809件,不属实224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536家,行政处罚444家,处罚金额合计4687.93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47人,问责852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jiang. gov.cn)予以公布。(新疆日报记者王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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